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皖西南徐氏联谊会章程

   发布时间:2015-03-16 来源:

 

皖西南徐氏联谊会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
名称: 皖西南徐氏联谊会(简称:本会)。
第二条 性质:本会是由皖西南地区所属两市八县(即安庆市、桐城市、潜山县、岳西县、太湖县、宿松县、望江县、怀宁县、枞阳县与东至县等) 20多万徐氏宗亲自发组织的一个民间联谊团体。
第三条 宗旨:爱国爱家,遵纪守法。文化研究,弘扬祖德。敬宗睦族,和谐社会。

第二章 任务
第四条 本会应当履行以下任务
1、组织协调皖西南地区较大型的宗亲联谊活动。
2、协助徐氏联谱工作的开展。
3、促进徐氏文化学术研究,协助徐文化历史研究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。并争取每年编辑出版一期皖西南徐氏联谊会会刊或者情况汇编。
4、组织管理皖西南徐氏网站,及时报道皖西南地区两市七县的各种联谊活动。与有关县市的网站保持紧密联系和信息交流,加强信息交换和共享。
5、协助有关县市的《族务通讯》等小报的发行。
6、组织开展皖西南地区与省内外的宗亲联谊。支持全球和安徽省徐氏联谊会的相关工作。

第三章 会员

凡本地区热心徐氏族务,品行端正,年满十八周岁以上,愿意遵守本会章程者,经申请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第五条 会员享受的权利
1、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以及批评、建议权。
2、有参加本会举办各种联谊活动的权利。
3、对本会重大事项有参与和决策权。
4、所有会员都有入会退会自愿的权利。
第六条 会员遵守的义务
1、爱党爱国,遵纪守法,不得从事违背本会章程的活动。
2、执行本会决议、积极参加本会活动、支持和承办本会委托事务的义务。
3、敬宗睦族,和谐社会。扶贫济困,团结互爱。
4、为徐氏联谱工程有无偿提供本族的谱牒以及相关历史资料的义务。

第四章 组织机构

第七条 本会组织机构的组成
1、设名誉会长和顾问若干名。
2、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若干名。
3、设秘书长一名,副秘书长若干名。
4、设委员若干名。
5、设财务会计和出纳各一名。
上述人员由宗亲推荐,经本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
第八条 本会以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领导机构,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由联谊会会长会议履行其职责。会长会议由联谊会名誉会长、顾问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等组成。
第九条 本会名誉会长、顾问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以及委员由宗亲提名,大会表决多数人通过。每届任期三年,最多可连任两届。
第十一条 本会会长会议,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以上。
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职责:
1、制定或修订本会章程。
2、讨论决定经费预、决算及工作计划等本会重大事项。
3、选举和罢免本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。
4、对其他重要事项的决定。
第十三条 会长会议职责:
1、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。组织开展本会各项活动。
2、传达全球和安徽省联谊会的有关会议精神,配合做好相关的工作。
3、通报各市县的相关信息。协调好宗亲联谊、文化研究以及尊祖祭祀等各方面的工作。
4、筹集和合理使用本会资金。及时通报年度财务报告。
5、对其他重要事项的决定。
第十四条 秘书处职责:
1、执行会长会议决议。
2、处理本会的日常事务。


第五章 经费管理

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:
1、各市县每年应缴纳年度会费不低于两千元。
2、会员自愿捐款。
3、其他收入。
第十六条 经费收入管理制度:
1、设立专用银行帐号,在秘书处监督之下,由会计出纳负责经费的入账工作。每笔经费的收入,必需登记清楚,同时会长、秘书长等人的手机能同时收到短信通知。
2、会计、出纳分不同人兼职担任。
第十七条 经费支出管理制度:
1、所有支出必需具有票据,由经手人签字,秘书长证明,会长批准方能报账。
2、经费收支采用三联编号收据,并加盖“皖西南徐氏联谊会”财务印章后方能使用。对加盖印章的收据要进行备案登记,财务人员使用收据时,必须签字办理领用手续,并进行登记备案。对作废单据,一式三联全备,不可缺少一联。
3、财务收支结算要做到日清月结,报账及时,确保会计资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4、本会会计结算周期,以每年的1月1日起至同年的12月底结算。编制会计结算报告,经会长审核后,提交大会审议。
5、对截留、挪用、贪污经费,一经查实,不论金额大小,均免除职务、并按三倍金额赔偿。如造成现金损失,由当事人如数赔偿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八条
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皖西南徐氏联谊会。
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,即可生效试行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皖西南徐氏联谊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3月8日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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